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对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8&别尘蝉辫;浏览次数:7671 发布人:补诲尘颈苍冲蹿颈谤蝉迟
各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对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国资党发〔2010〕7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集团公司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皖国资党发〔2010〕76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全面梳理排查举报线索,做好集中查处工作。
二、认真接受群众监督。集团公司通过以下叁种途径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一)设立举报电话:2852825;
(二)公布举报邮箱:补迟驳丑谤诲蔼163.肠辞尘;
(叁)集团公司网站发布文件通知。
各单位结合本公司实际,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公告栏等方式,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叁、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弄虚作假或查处不力的,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集中整治工作的受理、查核、审理等各个环节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所有上报材料署名报审。
四、着力加强跟踪督查。12月11日至25日,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各单位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同时对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的行贿受贿问题,进行认真查核,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各单位须于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买官卖官问题线索登记表》和《买官卖官问题处理情况登记表》、12月24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到集团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2852825
2010年12月7日